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内服务的电动三轮车做如下说明。
一、因工作需要进出校门和在校内服务的三轮电动车,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须按照学校规定在保卫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申请表,据实填写个人和车辆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经保卫处审核确认后统一颁发校内通行证,需持证进出校园,并允许在校内通行。(外来电动三轮车禁止进校)
各单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电动三轮车申请表一和表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送至保卫处105室,请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版发到邮箱lddxbwc@163.com ,联系电话: 0535-6681030。
二、所有车辆在校园内须减速慢行,严禁超速、乱停乱放等。
学校对于在校内违规停放、超速行驶、不礼让行人、逆行及违规充电等行为,按规定采取限制性、禁止性进校措施。
三、未经审核批准,严禁燃油三轮车进校,严控个人电动三轮车进校。
四、本办法自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鲁东大学保卫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