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武装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安全科、治安(政保)科、护卫队、信息技术科、军训科,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订学校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校园政治稳定,严防敌对势力、邪教组织等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为师生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等服务。
3、根据消防法规,对校内各单位消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各类火警、火灾事故。承担学校森林防火责任区安全任务。
4、加强校园人防、技术、物防建设,校园监控室、安保巡逻实行24小时联动机制,预防各种治安事件发生。
5、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完善校内交通设施,做好校园门禁系统维护和车辆通行证审核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安保工作日常监管和考核,指导和督促物业公司按规范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园大型活动审批和学校重大活动交通执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应征入伍和预备役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