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立查立改,立行立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各单位放假前要采取不同形式,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知识、基本常识,重点抓好预防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饮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冰上安全事故和反邪教、反传销、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等教育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三、各单位放假前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对实验室、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化品仓库、学生公寓、食堂、高层建筑、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图书馆、礼堂、学术中心、博物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单位要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认真排查单位内部不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五、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居住场所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宿舍、假期值班食堂、教学楼、商业网点房、浴池以及水、电、暖、燃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安全工作规范管理正常运行。
七、留校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燃烧物品、违章使用酒精炉和大功率电器,外出要关窗、锁门,注意保管好各自贵重物品。
八、假期中不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宿舍、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要及时断水断电,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额现金及私人贵重物品。
九、地下车库、教学楼、办公楼、家属楼、学生公寓等楼宇的楼道内,严禁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含废弃摩托车、电动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十、教职工要自觉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凡有车库或停车位的私家、公家机动车辆,一律实行车辆进库停放。没有车库、车位的机动车辆和其他外来车辆,请在学校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禁止在校园道路两侧乱停乱放车辆。
十一、教职工驾车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冰雪天气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辆,自己驾车外出一定要安装防滑设施,注意慢行。教职工和学生乘车须乘坐有合法手续的车辆,不能贪图便宜与方便,随意搭乘无证运营的非法车辆。
十二、教职工假期到外地旅游探亲时,要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锁好门窗,关闭好水阀、燃气和电器开关,防止被盗、漏水、燃气泄漏和失火。
十三、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区严禁吸烟、烧荒草、烧纸、烧香、燃放鞭炮、野炊等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十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十五、寒假期间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加大校园治安巡逻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校园110”实行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6658110(内线:68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