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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 [2016]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领导班子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安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做到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隐瞒不报酿成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要坚决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行政责任。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迅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重点排查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无漏洞和责任不到位情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有无被遮挡或者被挪作他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电器产品、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和超负荷运行,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的规定;学生宿舍是否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酒精炉煮食;实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以及实验室煮食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规定实施每日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情况。在检查中,如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管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校园大型活动的增多,安全隐患更加突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活动举办前要仔细查找火灾危险源,消除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二是举办活动时要落实好防火措施;三是活动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强化职守应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损失和影响。
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5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保卫处(武装部 )安全科,保卫处(武装部 )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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