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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进入冬季,气候寒冷,空气干燥,用火用电量大,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火意识。要针对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火灾隐患,落实具体的工作对策和整改措施,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要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各单位、各部门自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和自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三、各单位、各部门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办公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人走电关,落实好防范措施。
四、各单位、各部门禁止在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的,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作业人员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学生公寓、网点房、锅炉房、配电室、办公楼、教学楼值班室及临时工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严禁私拉电线、接电源、换插座,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家属区各住户要重视防火工作,离家外出时要认真检查天然气及各种家用电器是否关闭,及时清除易燃垃圾,以防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家长要加强对子女教育,不要让孩子玩火,以免引发火灾。
八、做好我校所辖山区的山林防火工作,进入山林严禁携带火种,禁止吸烟、烧荒草、烧纸烧香、燃放鞭炮、野炊等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防止发生山林火灾事故。
九、凡违反有关防火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并且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和处理相关的责任人员。
校内报警电话:6658110(内线:8110);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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