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兼职刷单
通过制作虚假的刷信誉平台和备案信息,使受害人相信网站的真实性,再让受害人通过第三方平台网上支付购买网站内的商品,声称完成任务后才能帮其提高信誉值,等受害人支付完成后,网站的相关联系人就销声匿迹。凡是以在平台“刷信誉”完成任务给予返利的,这就是“兼职刷单”类诈骗!往往得小利后将陷入“套钱”的陷阱,且刷单属于违规行为,请勿进行“兼职刷单”。

二、购物退款
犯罪分子提出因所购物品中存在质量问题主动要求给受害人退款,甚至多倍退款,待受害人同意后,骗子就会引导受害者按步骤操作到互联网贷款平台申请小额贷款来办理退款手续,便会以退款失误为由,达到骗取受害人资金的目的。凡是自称客服、商家以您购买的物品有问题需要召回或是自称快递公司以物件丢失给予补偿为由,这就是“购物退款”类诈骗!务必通过官方途径进行核实。

三、网络贷款
诈骗分子谎称办理校园贷需要提请贷款的学生缴纳数千元的保险金,诱骗学生转账汇款;或者在大学校园内以给好处费为诱饵,让大学生提供个人信息在网贷平台贷款或购买高档手机等,承诺所有贷款不用大学生偿还,事后还会给大学生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好处费。然而一旦贷款成功,诈骗分子便卷款消失。凡是以“月息低无需担保”提供贷款,要求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要求转账的,这就是“网络贷款”类诈骗!务必通过正规途径选择贷款公司并当面进行核实。

四、冒充熟人
犯罪分子通过盗取他人QQ、微信或者编辑一个和他人头像、资料一样的山寨QQ、微信的方式,冒充学生或老师,以需要交纳培训班费用、学校需要交费等为由骗取学生家长钱财。凡是接到电话,称您的亲人遭遇紧急情况(交学费、出车祸、患重病、嫖娼吸毒被抓等)要立即汇款的,这就是“冒充熟人”类诈骗!务必更换途径联系或当面进行核实。

五、冒充“公检法”
犯罪分子冒充“通讯管理局”或者“公检法”机关人员联系事主,以事主涉及严重违法犯罪为由,要求配合调查,需将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或骗取事主银行账号等信息直接盗刷资金。凡是转接公安机关电话,以配合办案为由,要求汇款到“安全账户”的,这就是“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不会通过“QQ、微信”发送“通缉令”或“财产冻结通知书”。您可拨打“110”或去附近派出所进行核实。

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发现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