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监控录像资料调取、查阅与使用管理,保障校园安全与信息安全,维护全校师生合法权益,依据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流程。
一、下载申请表格
申请人(仅限在校师生员工)登录鲁东大学保卫处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鲁东大学监控录像资料调取审批表》。
二、规范填写信息
申请人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申请事由、调阅监控的时段及区域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填写内容无遗漏、无涂改。
三、申请审批手续
1.在校学生: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审批签字后,到保卫处办理(必要时由学院安排专人协助)。
2.正式教职工:填写完整申请审批表直接到保卫处办理。
四、审核批复
1.申请人携带手续完整的申请审批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到保卫处(一号办公楼105或107房间)提交材料。
2.保卫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的,予以签字盖章。
五、调阅管理
1.申请人携带经保卫处审批后的申请审批表及个人有效证件,本校区到图书馆负一层、东校区到东区北门监控室进行查阅。学生查阅监控须由辅导员等老师全程陪同,监控室人员审核登记后,进行调阅。
2.查阅过程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干扰正常工作秩序,严禁私自拍照、录像、拷贝、传播监控资料。
3.学校监控不对校外人员提供查阅。
4.警察办案,可直接到监控室登记查阅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