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综合研判我校森林保护区防火形势,制订《2026年鲁东大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森林防火时间
(一)3月16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二)5月1日—5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三)5月31日后,如有延期,另行安排。
二、森林防火区域
见附件1:鲁东大学森林防火责任分区图。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宏涛
副组长:杨志刚
成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森林防火人员
主要包括:处科级干部、党员、保卫处全体职工、安保公司专职防火人员,安排如下:
(一)工作日:科级干部、党员值班,每天上午4人、下午4人(见附件2:科级干部、党员森林防火值班表)。
(二)周末和节假日:全体处级干部值班,每天上午4人、下午4人(见附件3:处级干部周末、节假日森林防火值班表)。
五、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一)地点及人员安排
2号防火点(杏坛广场北大铁塔东侧防火亭)2人、3号防火点(北侧山顶)2人。
(二)工作流程
1.值班人员每天8:00、14:00(14:30)准时到1号防火亭(滨海生态研究院门口北侧)签到,向保卫处工作人员领取红袖章、移动语音播放器。
2.值班人员每天12:00、17:00(五·一后17:30)将红袖章、移动语音播放器交给保卫处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
1. 2号、3号防火点定点值守,辐射周边我校防火区域,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进山人员的情况、野外用火情况。发现在林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烧烤等违法用火情况,及时制止,对进入防火区内的重点人员(精神病患者、聋、哑、痴呆人员及小孩)进行重点跟踪看管、教育。
2.工作人员须按时到岗、到位,保证通讯畅通。工作期间须佩戴袖标,在责任区内检查观察防火区内有无起烟、冒火情况,把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工作时间内严禁吸烟、喝酒、聚集一起玩扑克、玩手机等行为,值班情况将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全校。
3.发现在林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烧烤等违法用火情况,及时制止,并向保卫处报告。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马上向学校保卫处110指挥中心或直接向世回尧森林灭火突击队、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报警,并协助依法查处肇事者。
六、森林防火区域内严禁开展以下活动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倾倒祭祀废弃物、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
(三)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四)举办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
(五)违规经营、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徒步、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游玩;
(六)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狩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七)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八)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瞭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九)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七、报警电话
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警电话:119
芝罘区森防大队报警电话:6674119
保卫处处长:杨志刚,13863842535
保卫处副处长:李传明,13906387727
保卫处副处长:仵延谊,13963880099
保卫处副处长:刘鹏,17853511110
保卫处安全科科长:蔡剑波,13863815915
校园110报警电话:6658110
八、报警内容
***您好!我是鲁东大学北山森林防火员***,今天*时*分我校森林防火区XX位置发生火情(根据火势情况向救援部门描述概况)。
报警人保持手机畅通随时保持联系,如有必要到附近路口接引救援人员。
鲁东大学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10日